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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1. 離婚原告陳述詞 離婚原告陳述詞(十七篇)

      格式:DOC 上傳日期:2023-03-17 13:49:48
      離婚原告陳述詞 離婚原告陳述詞(十七篇)
      時間:2023-03-17 13:49:48     小編:李耀Y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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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離婚原告陳述詞 離婚原告陳述詞篇一

      原告和被告的婚姻感情基礎并不好,被告脾氣暴躁,結婚之初就有無端辱罵原告的現(xiàn)象,原告和被告經常吵架。自從2004年4月原告懷孕后,被告經常去酒吧、歌舞廳消費,基本上都要凌晨一兩點才回家,甚至偶爾夜不歸宿。原告曾經努力與被告溝通,試圖改善關系,但得到的都是被告冷漠的回應。原告也曾多次嚴肅指出被告的行為是錯誤的,要求被告改正,但換來的都是激烈的爭吵和毆打。從2006年6月開始,原告和被告開始冷戰(zhàn)。2007年2月14日,被告在沒有告知原告的情況下,搬了出去,和一名23歲的王姓女子住在一起。被告搬出去后,從來沒有回家看看,也從來沒有向家里打個一次電話,好像原告和女兒不存在一樣。從這一點可以看出,被告是一個何其不負責任的男人。

      被告言行粗暴,多次對原告大打出手,給原告的身心都造成了很大的傷害。比如2005年1月14日凌晨2點左右,被告喝得醉醺醺地回來,分娩后尚未滿月的原告忍不住多說了兩句,被告一腳將原告蹬下床,然后追下來,狠狠地打了原告2個耳光。2006年5月10日下午,被告稱自己晚上請朋友吃飯,向原告索要8000元錢,原告不給,被告即毆打原告,原告此次被打后,在醫(yī)院住了10天才得以痊愈出院。

      原告認為,原被告雙方感情基礎薄弱,雙方性格、生活環(huán)境和生活習慣差異太大,根本不適合共同生活在一起。被告暴躁的性格、嗜酒的惡習、不負責任的態(tài)度、和婚外異性同居的行為,更是原告無論如何都無法接受的。原告對這種沒有感情、沒有幸福的夫妻生活的忍受也達到了極限。現(xiàn)夫妻感情完全破裂、絕無和好可能,再繼續(xù)共同生活下去已沒有意義,因而理當結束這段婚姻。

      女兒陳一直與原告生活,從小到大一直由原告撫養(yǎng),為有利于女兒的健康成長,應維持現(xiàn)狀,繼續(xù)由原告撫養(yǎng)。被告有穩(wěn)定的工作,且月收入將近三萬元。因而請求判令被告每月支付撫養(yǎng)費3000元給原告,直至陳獨立生活為止。由于原告工作不穩(wěn)定、收入不多,為維護婦女和兒童的合法權益,市區(qū)號房應判歸原告所有。另,被告多次威脅、毆打原告,給原告的身心都造成了很大傷害,依法應該向原告賠償。

      為此,原告根據(jù)《民法典》(自2021年1月1日起實施)和《民事訴訟法》等法律法規(guī)的相關規(guī)定向貴院提起訴訟,請貴院依法判決。

      此致

      人民法院

      具狀人:

      年 月 日

      以上就是我們的法律中關于家庭暴力離婚起訴狀的解答,希望對你有所幫助。當然在實踐中,更多關于家暴離婚的問題,如家暴離婚孩子撫養(yǎng)權怎么判等問題?你都可以來電咨詢我們律圖的在線律師,我們會根據(jù)您的具體問題,幫您好做專業(yè)的法律分析,幫助您更好的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。

      離婚原告陳述詞 離婚原告陳述詞篇二

      答辯人(被告):林,女,19xx年xx月x日出生,漢族,住南寧市白沙大道號江南苑x10棟x單元號房。

      就原告朱訴被告離婚糾紛一案,被告特作以下答辯:

      一、被告同意與原告離婚。

      原告為達到離婚的目的,在《民事起訴狀》中指責被告,稱被告“性格偏執(zhí),脾氣古怪,難以相處……”等等理由,被告不予同意?;橐鍪悄信p方的事,不是一方的事,原告光說別人,不講自己,可以捫心自問一下自己的表現(xiàn)如何。既然原告向法院起訴離婚,被告亦無意與其維持婚姻關系,故,被告同意與原告離婚。

      二、婚生女兒朱由被告攜帶撫養(yǎng),原告每月支付其生活費810元,教育費和醫(yī)療費憑有效票據(jù)由原告與被告各負擔一半,至女兒年滿18周歲止。

      被告堅決要求擁有女兒朱攜帶撫養(yǎng)權,女兒朱也必須由被告攜帶撫養(yǎng)。其他的事情被告可以和原告協(xié)商,但在女兒朱攜帶撫養(yǎng)權這個問題上,被告不能協(xié)商。

      1、女兒朱于x2年2月7日出生,至今未滿兩周歲。依據(jù)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(yǎng)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》第1條“兩周歲以下的子女,一般隨母方生活。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可隨父方生活:(1)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,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;(2)有撫養(yǎng)條件不盡撫養(yǎng)義務,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;(3)因其他原因,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?!敝?guī)定,女兒朱應由被告攜帶撫養(yǎng),隨被告生活。

      2、被告原畢業(yè)于廣西幼兒師范學校,系幼兒教育專業(yè),教育女兒朱正好合適。況且,朱是女孩,隨被告生活甚是方便。與被告相比,原告沒有任何理由攜帶撫養(yǎng)女兒朱。

      3、原告及其母親重男輕女,不應由原告攜帶撫養(yǎng)女兒朱。因生育的是女孩,被告在坐月子期間便已體會到原告及其母親的封建意識,女兒朱不能由原告攜帶撫養(yǎng)。

      4、原告每月的工資為2700元,依據(jù)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(yǎng)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》第7條第二款“有固定收入的,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?!钡确芍?guī)定,被告認為,原告每月應支付女兒朱生活費810元,教育費和醫(yī)療費憑有效票據(jù)由原告與被告各負擔一半,至女兒年滿18周歲止。

      三、夫妻共同財產,由原告與被告均分。

      四、原告支付被告生活困難幫助費10000元。

      被告生下女兒朱七個月后,便開始上班,但由于女兒尚小,并且不愿跟隨別人,被告只得親自照看女兒,因此斷斷續(xù)續(xù)的工作最后也不得不中止。由于被告離婚時生活困難,依據(jù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》第四十二條“離婚時,如一方生活困難,另一方應從其住房等個人財產中給予適當幫助。具體辦法由雙方協(xié)議;協(xié)議不成時,由人民法院判決?!敝?guī)定,原告應支付被告生活困難幫助費10000元。

      五、本案訴訟費用由原告承擔。

      此致

      南寧市江南區(qū)人民法院

      被告:

      年 月 日

      離婚原告陳述詞 離婚原告陳述詞篇三

      答辯人:張麗

      答辯人因原告劉春明起訴離婚糾紛一案,現(xiàn)針對原告的《民事起訴狀》作出答辯如下:

      答辯人不承認原告的訴訟請求,堅決不同意離婚。原告訴稱的離婚理由純屬捏造的不實之詞,完全不成立。主要理由:

      一、答辯人與原告有感情基礎,婚后感情也好。

      1、答辯人與原告牽手前同在醫(yī)療系統(tǒng)工作,相互之間有所認識,對彼此都有了解。2007年6月,經朋友介紹,雙方正式確認戀愛關系。結婚前后原告經常到答辯人工作單位接答辯人聯(lián)絡感情,出雙入對,感情很好。

      原告勤奮刻苦而上進,適應能力、工作能力都很強。當初,我正是欣賞原告才答應與其結婚,我們結婚時,他只是一名辦事員。是我們最困難的時期,夫妻都能在一起和睦相處,從何而談嫌棄他出生農村的家境,更沒有對他的待人接物有過異議?!?……

      2、原告訴稱雙方自小孩出生后,就缺乏正常的夫妻生活完全不屬實…… ……。

      答辯人和原告共同生活這么多年知道原告的本質不壞、人品不錯。即便原告提出離婚,答辯人也堅決不同意離婚,答辯人有決心、信心、能力去挽救和感化原告。婆媳相處,需要相互理解和寬容,只要有空間和時間就能調和雙方的矛盾。我也愿意改變自己,更好地處理與婆婆的關系。

      二、雙方夫妻感情尚未破裂,并有幼子需要雙方撫養(yǎng)教育,答辯人不同意離婚。

      答辯人從未向原告提出過離婚要求。原告為了達到離婚目的在其訴狀中處處捏造虛構,極盡所能無中生有。原告在其訴狀中理直氣壯直言被告在2009年前就多達3次提出要與他離婚、于2009年5月以來,雙方也就離婚問題多次協(xié)商。然而,最先向法院起訴離婚的卻

      是原告自己而不是答辯人。如果答辯人真提出過離婚,親友們又何來

      答辯人與原告夫妻關系的矛盾系因雙方家庭的原因所致,答辯人愿意給予更多地寬容和理解,通過交流溝通消除彼此之間的誤會。更不愿意看到因為離婚而傷害到年幼的小孩,讓小孩從小在一個殘缺的家庭生活成長。

      三、答辯人懇請法院綜合考慮本案事實,結合法律規(guī)定,化解我們雙方之間的矛盾。

      答辯人請求合議庭能夠根據(jù)案件事實,分析雙方產生矛盾的根源,輔以耐心細致的說服工作,化解原告與答辯人之間的

      綜上所述,原告的訴訟請求沒有事實和法律根據(jù),請求法院保護答辯人的合法權益,保護合法的婚姻關系,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。

      離婚原告陳述詞 離婚原告陳述詞篇四

      離婚陳述書

      原告:___________(填寫姓名),______(性別),______(民族),_____年___月___日生,住__________________(經常居住地),身份證號碼:__________

      被告:___________(填寫姓名),______(性別),______(民族),_____年___月___日生,住__________________(經常居住地),身份證號碼:__________

      訴訟請求:

      一、判決原告與被告離婚;

      二、婚生子××(姓名)由原告撫養(yǎng),被告每月支付撫養(yǎng)費 元;

      三、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財產:房產、存款等;

      事實和理由(陳述支持訴訟請求的事實和理由,根據(jù)自身情況撰寫)

      離婚原告陳述詞 離婚原告陳述詞篇五

      答辯人:xxx,男,xxxx年xx月xx日生,現(xiàn)住xx鎮(zhèn)xx村xx組。

      被答辯人:xxx,女,xxxx年xx月xx日生,住xx縣xx鎮(zhèn)xx村xx組。

      被答辯人起訴答辯人離婚糾紛一案,現(xiàn)將事實陳述如下:

      一、雙方于xxxx年相識戀愛,經過相互了解和慎重考慮,兩人于xxxx年xx月結婚,婚后感情很好,和睦共處,互相鼓勵,共同進步。曾一起外出打工多年,在家庭和事業(yè)上都有了較大的發(fā)展。后于xxx年xx月生育一女(xxx),xxx年x月又生一子(xxx),夫妻恩愛,并遵守國家法規(guī),兩人通過慎重考慮后決定讓被告人xxx到當?shù)赜嬌k做男扎手術,而xxx愿意承擔家中一切事務。

      二、事后原告xxx不念夫妻感情和作為一個母親的責任,而違背了夫妻之間相互忠實的法定義務,背著家人和子女多次離家出,走上了不軌之道,因此被告xxx看在眼里,苦在心中,長期承受著整個家庭的重擔與令人難以想象的痛苦。

      三、原告xxx訴訟請求依法庭解除雙方的婚姻關系,并要求離婚,而被告xxx不同意,因雙方夫妻感情尚未決裂,并育有一子一女,還需要雙方共同承擔撫養(yǎng)教育與承擔夫妻商議之責,因此答辯人xxx不同意離婚而決不簽字。

      四、原告xxx起訴被告xxx沾有賭博惡習,并對原告xxx大打出手而造成人身傷害,以上的事都是無中生有,隨意捏造是非污告他人。被告可讓當?shù)氐泥l(xiāng)親父老及村組領導作證,并要求原告xxx付給被告xxx人身榮譽費,費用面議。

      五、雙方膝下有一兒一女,而原告xxx不顧母子感情執(zhí)意要離婚,此時此刻的xxx唯一做到的事是把子女養(yǎng)育成人,走進社會做一個有用的人才,而原告xxx無權繼續(xù)撫養(yǎng),并要求付給被告xxx撫養(yǎng)費至18周歲,費用面議。

      六、雖原告做出了種種有悖常理之事,但為了子女,被告xxx依然請求依法主持公道,讓夫妻二人合好如初,一起創(chuàng)造美好的明天,共建美好家園。

      離婚原告陳述詞 離婚原告陳述詞篇六

      原告:

      被告:

      訴訟請求:

      1、請求依法判令原、被告離婚;

      2、婚生子隨原告生活,由被告每月支付1000元撫養(yǎng)費。 事實和理由:

      原、被告于20xx年建立了戀愛關系。因原、被告未婚同居致使原告未婚先孕,雙方未經深入了解便于20xx年8月辦理結婚登記?;榍?,原告對自己已購房屋進行了財產公證。原、被告約定婚姻存續(xù)期間所得財產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?;楹?,雙方在很多方面差異甚大,且南方缺乏起碼的家庭責任感,雙方為此頻繁發(fā)生爭吵。自結婚以來,被告經常因小事對原告實施家庭暴力。原告與20xx年11月5日生下一女還,原告出院后在調養(yǎng)身體期間,被告有時因語言不和就對原告進行毆打,給原告的身心造成了巨大的傷害。

      綜上所述,原告認為,原、被告雙方感情確已破裂,再無繼續(xù)生活的可能性和必要?,F(xiàn)原告堅決要求離婚,請求法院依法準予離婚并對孩子的撫養(yǎng)問題依法作出處理。

      此致

      區(qū)人民法院

      具狀人: 年 月 日

      附:1、起訴狀副本2份;

      2、身份復印件1份;

      3、婚姻登記證明原件1份。

      離婚原告陳述詞 離婚原告陳述詞篇七

      答辯人(被告):林xx,女,19xx年xx月x日出生,漢族,住南寧市白沙大道xxx號江南xx苑xxx10棟x單元xxx號房。

      就原告朱xx訴被告離婚糾紛一案,被告特作以下答辯:

      一、被告同意與原告離婚。

      原告為達到離婚的目的,在《民事起訴狀》中指責被告,稱被告“性格偏執(zhí),脾氣古怪,難以相處……”等等理由,被告不予同意。婚姻是男女雙方的事,不是一方的事,原告光說別人,不講自己,可以捫心自問一下自己的表現(xiàn)如何。既然原告向法院起訴離婚,被告亦無意與其維持婚姻關系,故,被告同意與原告離婚。

      二、婚生女兒朱xx由被告攜帶撫養(yǎng),原告每月支付其生活費810元,教育費和醫(yī)療費憑有效票據(jù)由原告與被告各負擔一半,至女兒年滿18周歲止。

      被告堅決要求擁有女兒朱xx的攜帶撫養(yǎng)權,女兒朱xx也必須由被告攜帶撫養(yǎng)。其他的事情被告可以和原告協(xié)商,但在女兒朱xx的攜帶撫養(yǎng)權這個問題上,被告不能協(xié)商。

      1、女兒朱xx于2012年2月7日出生,至今未滿兩周歲。“兩周歲以下的子女,一般隨母方生活。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可隨父方生活:(1)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,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;(2)有撫養(yǎng)條件不盡撫養(yǎng)義務,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;(3)因其他原因,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?!敝?guī)定,女兒朱xx應由被告攜帶撫養(yǎng),隨被告生活。

      2、被告原畢業(yè)于廣西幼兒師范學校,系幼兒教育專業(yè),教育女兒朱xx正好合適。況且,朱xx是女孩,隨被告生活甚是方便。與被告相比,原告沒有任何理由攜帶撫養(yǎng)女兒朱xx。

      3、原告及其母親重男輕女,不應由原告攜帶撫養(yǎng)女兒朱xx。因生育的是女孩,被告在坐月子期間便已體會到原告及其母親的封建意識,女兒朱xx不能由原告攜帶撫養(yǎng)。

      4、原告每月的工資為2700元,依據(jù)“有固定收入的,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?!钡确芍?guī)定,被告認為,原告每月應支付女兒朱xx生活費810元,教育費和醫(yī)療費憑有效票據(jù)由原告與被告各負擔一半,至女兒年滿18周歲止。

      三、夫妻共同財產,由原告與被告均分。

      四、原告支付被告生活困難幫助費10000元。

      被告生下女兒朱xx七個月后,便開始上班,但由于女兒尚小,并且不愿跟隨別人,被告只得親自照看女兒,因此斷斷續(xù)續(xù)的工作最后也不得不中止。由于被告離婚時生活困難,依據(jù)“離婚時,如一方生活困難,另一方應從其住房等個人財產中給予適當幫助。具體辦法由雙方協(xié)議;協(xié)議不成時,由人民法院判決?!敝?guī)定,原告應支付被告生活困難幫助費10000元。

      五、本案訴訟費用由原告承擔。

      此致

      南寧市江南區(qū)人民法院

      被告:

      年 月 日

      離婚原告陳述詞 離婚原告陳述詞篇八

      1、離婚案件原告陳述詞應按如下方式書寫:原告可以依法采取書面或口頭形式陳述,且要注意陳述雙方感情破裂的現(xiàn)實,將訴訟請求的理由和事實如實進行陳述。原告的陳述詞主要是圍繞請求法院準予雙方離婚這一點展開的,因此應當盡量陳述上方感情破裂的事實,并列舉證據(jù)。

      2、法律依據(jù):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》

      第一百二十四條,起訴狀應當記明下列事項:

      (一)原告的姓名、性別、年齡、民族、職業(yè)、工作單位、住所、聯(lián)系方式,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、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、職務、聯(lián)系方式;

      (二)被告的姓名、性別、工作單位、住所等信息,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、住所等信息;

      (三)訴訟請求和所根據(jù)的事實與理由;

      (四)證據(jù)和證據(jù)來源,證人姓名和住所。

      離婚原告陳述詞 離婚原告陳述詞篇九

      **市**區(qū)人民法院

      民 事 判 決 書

      (2016)滬0115民初69329號

      原告徐某某,女,漢族,戶籍地上海市浦東新區(qū),現(xiàn)住**市***區(qū)。

      委托訴訟代理人沈**,****律師事務所律師。

      被告衛(wèi)某某,男,漢族,戶籍地**市***區(qū),現(xiàn)住**市***區(qū)。

      原告徐某某與被告衛(wèi)某某離婚糾紛一案,本院于2016年10月7日立案受理后,依法適用簡易程序,于2016年10月25日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。原、被告及委托訴訟代理人均到庭參加訴訟。本案現(xiàn)已審理終結。

      原告徐某某訴稱,原、被告于2014年10月相識,于2015年3月27日登記結婚?;楹笠螂p方性格不合等發(fā)生矛盾,且被告經常限制原告的自由并在酗酒后實施家暴行為,故原告于2015年10月向法院提出起訴要求與被告離婚,因被告承諾改正過錯,故原告申請撤訴。然雙方關系卻更惡化,現(xiàn)夫妻感情已破裂,故再次提出起訴要求與被告離婚。

      被告衛(wèi)某某辯稱,雙方夫妻感情確已破裂,故同意離婚。但原告訴稱不符事實,其未對原告有家暴行為,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主要原因系原告有外遇及故意傷害被告身體,現(xiàn)要求原告返還婚前用于購買家具的錢款人民幣7萬元,返還結婚時被告父母給予原告的彩禮現(xiàn)金萬元,賠償被告離婚損害賠償費5萬元。

      審理中,原告陳述婚前被告交付的7萬元,其中2萬元用于購買的家具屬于被告的婚前財產,另5萬元在婚后用于共同生活;關于被告主張的彩禮其沒有收到;關于婚后被告轉賬給原告的2萬元,也已用于日常生活;關于被告主張的損害賠償金,其不同意賠償。被告陳述婚前轉付給原告的7萬元原告并未用于購買家具和夫妻共同生活;婚前由原告父母收取的彩禮也未用于婚后生活;婚后轉給原告的2萬元,原是要轉給自己父親的,后轉錯給了原告;關于主張的離婚損害賠償金系因原告故意傷害被告身體,該行為對被告造成的傷害理應由原告賠償。

      以上事實,由當事人陳述及結婚登記摘要、第一次起訴離婚的相關材料、刑事判決書等證據(jù)予以證實。

      本院認為,原告第二次向本院提出起訴要求離婚,被告同意離婚,故認定雙方夫妻感情已破裂,應準予離婚。關于被告主張其婚前交給原告的購家具款,此款應為被告的婚前財產,原告自認此款中只有2萬元用于購買家具,故另5萬元仍應歸被告所有,原告認為該款已用于夫妻共同生活,但未舉證證實,且雙方在一起共同生活時間較短,原告的陳述不能全部采信,本院酌定由原告返還被告購家具款2萬元。關于被告在分居后轉賬給原告的2萬元,被告認為系誤轉,沒有依據(jù),此款應作為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,原告陳述已用于日常生活,未舉證證實,故原告應給付被告分割款1萬元。關于被告主張要求原告返還彩禮的主張,沒有依據(jù),不予支持。關于被告主張的損害賠償金,由于原告的犯罪行為造成被告身體受傷,原告除對被告予以人身損害賠償外,還應在離婚時承擔過錯賠償責任,本院酌定由原告給付被告損害賠償金2萬元。

      依照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》第三十二條第二款、第三十九條第一款、第四十六條的規(guī)定,判決如下:

      (一)準予原告徐某某與被告衛(wèi)某某離婚;

      (二)原告徐某某應于本判決生效后十日內返還被告衛(wèi)某某婚前購家具款20,000元;

      (三)原告徐某某應于本判決生效后十日內給付被告衛(wèi)某某共同財產分割款10,000元;

      (四)原告徐某某應于本判決生效后十日內給付被告衛(wèi)某某離婚損害賠償金20,000元。

      負有金錢給付義務的當事人,如果未按本判決指定的期間履行金錢給付義務,應當依照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》第二百五十三條之規(guī)定,加倍支付延遲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。

      案件受理費200元(原告徐某某已預交),減半收取計100元,由原告徐某某負擔。

      如不服本判決,可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,向本院遞交上訴狀,并按對方當事人的人數(shù)提出副本,上訴于**市**中級人民法院。

      審判員 鄭**

      二〇一七年一月六日

      書記員 劉**

      離婚原告陳述詞 離婚原告陳述詞篇十

      原告:吳,女,19xx年xx月xx日出生,漢族,住xx市xx鎮(zhèn)東

      樓xx室。電話:

      被告:,男,19xx年xx月xx日出生,漢族,住xx市xx鎮(zhèn)

      樓xx室。電話:

      訴訟請求:請求法院:1、判令原、被告離婚;2、婚生女由原告撫養(yǎng);

      3、依法分割共有房屋即xx鎮(zhèn)東樓xx室(價值人民幣90萬元)4、本案的訴訟費用由被告支付。

      事實和理由:

      原、被告于19xx年初在務工時認識并戀愛,原、被告雙方于19xx年xx月xx日到民政廳申請結婚登記并獲批準(見附件)而結為夫妻。于19xx年xx月xx日生育一女現(xiàn)已10歲,現(xiàn)就讀于xx市xx區(qū)第x小學。

      辦理結婚證后,原、被告在舉行婚禮并在務工至今,于20xx年xx月x日在xx市xx鎮(zhèn)購置樓x室房產一套共同生活至今。由于原、被告婚前了解不夠,婚后又未能培養(yǎng)起夫妻感情,因此雙方婚后時常為瑣事吵架,矛盾不斷,被告常無故毆打原告,于20xx年xx月xx日凌晨被告再次無故毒打原告并將原告趕出家門,致使原告受傷到x醫(yī)院住院治療;原告出院后不敢回家,在有家不能進的情況下,四處寄宿朋友家。

      原告于20xx年xx月以原、被告之間的夫妻感情徹底破裂為由提起離婚訴訟,20xx年xx月xx日經xx市人民法院以(20xx)民初字號判決不準離婚,現(xiàn)經半年余,原、被告間的感情沒有實質性的改變,更加惡化?,F(xiàn)原告對被告的夫妻情感徹底絕望,雙方已根本無和好可能。

      為維護原告的合法權益,根據(jù)我國《婚姻法》及《民事訴訟法》的有關規(guī)定,特向貴院提起訴訟。

      此 致

      xx市人民法院

      具狀人:

      20xx年xx月xx日

      離婚原告陳述詞 離婚原告陳述詞篇十一

      離婚起訴書范文

      原告:×××,女/男,(民族),××年××月××日生,住××市××區(qū)××路××號××房,電話:……

      被告:×××,女/男,(民族),××年××月××日生,住××市××區(qū)××路××號××房,電話:…… 訴訟請求

      一、判決原告與被告離婚;

      二、婚生兒子×××由原告撫養(yǎng),被告一次性支付撫養(yǎng)費萬元給原告(從年月起至年月止,按每月元計);

      三、××市××區(qū)××路××號××房所有權歸原告所有,其他財產依法分割(見清單)。

      事實和理由

      (陳述支持訴訟請求的事實和理由)

      原告于××年×月經人介紹與被告認識,見過一面后,在父親之令、媒妁之言的撮合下,于同年××月××日到××鎮(zhèn)人民政府領取結婚證?!痢聊辍痢猎隆痢寥丈聝鹤印痢痢痢?/p>

      由于婚前雙方缺乏了解,感情基礎薄弱,雙方學識、生活環(huán)境和生活習慣不同,尤其是被告有非常嚴重的大男子主義、性格暴躁,對原告經常惡言惡語。婚后不到二年,被告更是尋找借口在外租房另居,長年不歸家。自此以后,我與被告便過上牛郎織女式的分居生活。結婚這 么多年以來,我們沒有正常的夫妻生活,我沒有體會到夫妻之間的互相照顧,也沒有體會到夫妻之間的關愛和家庭的幸福。其實我所希望的只是家庭的一點點溫暖。 但是,累了,只有自己默默承受;苦了,無人知曉;病了,自己照顧自己;受了委屈,沒人可以傾訴和理解。照料兒子,都是我一個人獨力承受。

      …… …… 余下全文

      離婚原告陳述詞 離婚原告陳述詞篇十二

      訴訟請求:

      1.判決原告與被告離婚;

      2.孩子××由原告撫養(yǎng),由被告支付撫養(yǎng)費;

      3.責令被告支付自1998年2月至離婚之日的孩子的撫養(yǎng)費;

      4.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財產;

      5.本案訴訟費用由被告承擔。

      事實與理由:

      原告與被告經人介紹相識,于19××年×月×日登記結婚,婚后于19××年×月×日生有一子"戴××"。因原告與被告性格不合,尤其是孩子出生后,經常吵鬧,并強迫原告搬走,19××年×月原告被被告趕出家門,原告自己帶著孩子在弟弟門頭暫住,致使夫妻感情確已破裂。在分居期間,被告從未為孩子支付一分錢撫養(yǎng)費,也從不探望。為此,特訴至貴院,請依法查明事實,做出公正判決。

      此致

      臨沂市××區(qū)人民法院

      起訴人:×××

      ××××年××月××日

      離婚原告陳述詞 離婚原告陳述詞篇十三

      《民法典》(2021年1月1日起實施)第一千零七十九條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,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。

     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,應當進行調解;如感情確已破裂,調解無效,應準予離婚。

      有下列情形之一,調解無效的,應準予離婚:

      (一)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;

      (二)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、遺棄家庭成員的;

      (三)有賭博、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;

      (四)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;

      (五)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。

      一方被宣告失蹤,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,應準予離婚。

      根據(jù)不同的離婚情況,原告陳述詞不完全相同,但是具體要提到的主要內容上述已經為大家進行了說明,需要注意的是陳述時要做到條理清晰,擺事實講證據(jù)。如果情況復雜,大家不知該如何陳述,應向專業(yè)的律師尋求幫助。

      離婚原告陳述詞 離婚原告陳述詞篇十四

      離婚債務起訴書范文

      原告:劉××,女,漢族,××年××月××日生,住××市××區(qū)××路××號××房,電話:……

      被告:李××,男,漢族,××年××月××日生,住××市××區(qū)××路××號××房,電話:……

      訴訟請求:

      1、判決原告與被告離婚;

      2、婚生兒子李×由原告撫養(yǎng),被告依法支付撫養(yǎng)費每月3000元。

      3、××市××區(qū)××路××號××房所有權歸原告所有,其他財產依法分割(見清單)。

      事實和理由

      原告于××年×月經人介紹與被告認識,見過一面后,在父親之令、媒妁之言的撮合下,于同年××月××日到××縣民政局領取結婚證。

      ××年××月××日生下兒子李君。

      由于婚前雙方缺乏了解,感情基礎薄弱,雙方學識、生活環(huán)境和生活習慣不同,尤其是被告有非常嚴重的大男子主義、性格暴躁,對原告經常惡言惡語。

      婚后不到二年,被告更是尋找借口在外租房另居,長年不歸家。

      結婚這么多年以來,我們沒有正常的夫妻生活,我沒有體會到夫妻之間的互相照顧,也沒有體會到夫妻之間的關愛和家庭的幸福。

      做家務、照料老人、照料兒子,都是我一個人獨力承受。

      在分居期間被告也極少過問本人的情況,偶爾歸家對我也是漠不關心,彼此積怨,沒有溝通,致夫妻感情日益淡薄。

      更令人傷心的是,被告在外還沾花惹草,與他人有不正當?shù)哪信P系,沒有盡到夫妻之間應有的忠實義務,嚴重傷害了夫妻感情。

      由于無法忍受這種沒有感情、沒有溫暖的夫妻生活,我曾于××年××月提出協(xié)議離婚,雙方雖然均認為沒有和好可能,但被告卻不同意離婚。

      而經實踐證明,夫妻雙方分居多年,性格不合,更因被告不履行夫妻之間互相忠實、互相尊重的義務,致使夫妻感情完全破裂、毫無和好可能。

      沒有感情和關懷的婚姻是不道德的婚姻,因原、被告雙方沒有感情基礎,且分居多年,再繼續(xù)共同生活下去已沒有意義,因而理當結束這段婚姻。

      兒子一直與原告生活,從小到大一直由原告攜帶,而被告從未關心和照顧兒子的生活,為有利于兒子的健康成長,應保持現(xiàn)狀,繼續(xù)由原告撫養(yǎng)為宜。

      被告現(xiàn)月收入上萬元,由于原告收入不多和不穩(wěn)定,為維護婦女和兒童的合法權益,原告現(xiàn)居住的房屋應判歸原告所有。

      為此,原告根據(jù)《婚姻法》和《民事訴訟法》相關規(guī)定向你院提起訴訟,請你院依法判決。

      此致

      ××市××區(qū)人民法

      原告:×××

      ××年×× 月×× 日

      離婚原告陳述詞 離婚原告陳述詞篇十五

      原告:女,1993年出生,漢族,住廣東省清遠市。

      被告:男,1983年出生,漢族,住廣東省清遠市。

      原告(女方)與被告(男方)離婚糾紛一案,法院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。原告(女方)、被告(男方)到庭參加訴訟。

      原告(女方)向法院提出訴訟請求:

      1.判令原、被告離婚;

      2.判令婚生子由原告(女方)撫養(yǎng),被告(男方)每月支付撫養(yǎng)費1,000元。

      原告(女方)陳述的事實及理由:

      原、被告于2013年自由戀愛,后依法登記結婚,婚后生育一子。

      因為被告(男方)經常毆打原告(女方),導致原告對被告產生恐懼,無法共同生活。原告認為雙方夫妻感情確已破裂,無和好可能,故依法訴至法院,請求法院依法判決,以維護原告合法權益免受不法侵害。

      被告(男方)辯稱:

      同意和原告(女方)離婚,但要求孩子由被告(男方)撫養(yǎng),不要求原告承擔撫養(yǎng)費,不同意原告探視孩子,原、被告之間沒有共同財產及共同債權債務可供分割。

      法院審理及判決

      法院認定的事實如下:

      2013年原告與被告登記結婚,2014年生育一子,大多數(shù)時間跟隨爺爺奶奶生活。原、被告均同意離婚。審理中,原告不主張分割房屋財產權利,原、被告均認可無夫妻共同債權和債務。

      法院認為:

      婚姻是以感情為基礎,感情靠雙方共同努力來維護。原告主張雙方感情破裂,要求離婚,被告也同意,故法院予以準許。

      關于雙方均要求撫養(yǎng)婚生子,法院查明后認為,雙方生育的孩子自出生后,長期跟隨被告(男方)的母親共同生活,且被告(男方)有獨立的住房,也有穩(wěn)定的收入來源,更有能力撫養(yǎng)孩子,改變生活環(huán)境對孩子成長不利,法院從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長角度出發(fā),考慮到原告的生活現(xiàn)狀以及雙方的經濟能力,孩子由被告(男方)繼續(xù)直接撫育更加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長。

      雙方所生男孩由被告(男方)直接撫育后,原告(女方)應承擔相應的撫養(yǎng)費,但庭審中被告明確表示不要求原告承擔撫養(yǎng)費,被告的該意見不違反法律規(guī)定,故撫養(yǎng)費由被告自行承擔。

      根據(jù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》第一千零八十六條第一款規(guī)定:“離婚后,不直接撫養(yǎng)子女的父或母,有探望子女的權利,另一方有協(xié)助的義務。”據(jù)此,原告(女方)對兒子具有探視權,被告(男方)應當予以協(xié)助。

      綜上,依照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》第一千零八十四條、第一千零八十五條、第一千零八十六條第一款、第二款之規(guī)定,判決如下:

      一、準予原告(女方)與被告(男方)離婚;

      二、原、被告生育男孩由被告(男方)直接撫育,撫養(yǎng)費由被告(男方)自行負擔;

      三、原告(女方)對其子享有探視權,每月探視兩次,被告(男方)應當予以必要的協(xié)助。

      案件受理費150元,減半收取計75元,由原告(女方)負擔。

      離婚原告陳述詞 離婚原告陳述詞篇十六

      訴訟請求:

      一、判決原告與被告離婚;

      二、婚生兒子由被撫養(yǎng),(原告每月支付撫養(yǎng)費至兒子、女兒年滿18周歲止);

      三、夫妻共同財產依法平均分割

      事實和理由:

      原告與被告———于200年月日經某人介紹,于200----年——月-----日登記結婚,婚后于200-----年---月-----日生下一男孩(女孩)。

      (離婚原由,字數(shù)根據(jù)具體情況酌定,并無限定,但不宜過于繁瑣。)

      懇請法院判決原被離婚。

      證據(jù)和證據(jù)來源,證人姓名和住址:

      證據(jù):

      證人

      為此,原告特依法提起訴訟,請你院依法裁決。

      此致

      xx人民法院

      附:本狀副本一份

      具狀人:xxx

      ××××年××月××日

      離婚原告陳述詞 離婚原告陳述詞篇十七

      男方提出離婚,提交 離婚起訴書 有例外的限制條件。

      我國《 婚姻法 》規(guī)定:女方在懷孕期間或分娩后一年內,男方不得提出離婚。

      女方提出離婚的,或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。

      這是根據(jù)保護婦

      男方提出離婚,提交離婚起訴書有例外的限制條件。

      我國《婚姻法》規(guī)定:女方在懷孕期間或分娩后一年內,男方不得提出離婚。

      女方提出離婚的,或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

      男方提出離婚,提交有例外的限制條件。

      我國《》規(guī)定:“女方在懷孕期間或分娩后一年內,男方不得提出離婚。

      女方提出離婚的,或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.不在此限。

      ”這是根據(jù)保護婦女和兒童的合法權益原則,對懷孕期間和分娩后一年內的婦女特殊保護,是對男方提出離婚的一項限制的規(guī)定。

      所以女方懷孕,男方提出離婚是不可以的。

      在女方懷孕期間,男方提離婚并非絕對不允許,如果女方有重大錯誤,或因婚后與人通奸懷孕,或者分娩期間與人亂搞兩性關系等,人民法院查明屬實,可以受理該離婚案。

      原告:(寫明基本情況:姓名、性別、年齡、民族、職業(yè)、工作單位和住址)

      被告:(寫明基本情況:姓名、性別、年齡、民族、職業(yè)、工作單位和住址)

      訴訟請求

      (主要是書寫自己要求達到的目的,包括:請求判決離婚,孩子的撫養(yǎng)、撫養(yǎng)費的承擔,對方撫養(yǎng)時探望權的請求,財產的分割,本人生活困難時請求對方給予經濟幫助的方式或數(shù)額,對方有重婚、與他人同居的、實施或虐待、遺棄家庭成員時請求損害賠償?shù)臄?shù)額等。)如:

      一、判決原告與被告離婚;

      二、婚生兒子/女兒某某由原告撫養(yǎng),被告一次性支付撫養(yǎng)費 元給原告(/被告每月支付撫養(yǎng)費 至兒子/女兒年滿18周歲止);

      三、夫妻共同財產依法平均分割(/ 判歸原告所有);

      四、被告一次性支付經濟補償金 元給原告;

      五、被告一次性支付精神損害賠償金 元給原告。

      事實和理由

      (陳述結婚、子女出生的具體時間,寫明訴訟請求的依據(jù),包括離婚的理由、依據(jù),孩子由誰撫養(yǎng)、撫養(yǎng)費承擔、探望方式的理由和依據(jù),財產情況、分割理由及依據(jù)。)

      (離婚理由:應詳細敘述夫妻感情確已破裂、并無和好可能的事實和依據(jù), 主要從婚姻基礎、婚后感情、離婚原因、夫妻關系的現(xiàn)狀來說明沒有和好可能、夫妻感情破裂的事實。

      如有法定離婚情形時(重婚或與他人同居的;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、遺棄家庭成員的;有賭博、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;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)應特別指出。)

      為此,原告特依法提起訴訟,請你院依法裁決。

      此致

      某某區(qū)/縣人民法院

      具狀人:xx

      年 月 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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